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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暴治理拟趋严惩治。日前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就惩治网络暴力向社会征求意见,意在进一步规范网暴触法界限,强化网暴治理。
网络暴力是目前网络治理的堵点与难点,它不像现实中的暴力,而是具有一定的隐蔽性。在网络世界,网络暴力的施加者躲在阴暗角落,无所顾忌发表言论。日前的武汉被撞学生妈妈坠楼身亡事件,再次让人认识到了网暴“杀人诛心”的严重危害性,引发舆论对于网暴的反思。
未成年人、大学生等涉事未深的群体,更容易成为网络霸凌的受害者。而在遭受网暴之后,一些受害者也可能会“以暴易暴”,成为网络暴力的参与者。此外,受到网络暴力伤害的不仅是具体的个人,还可能是一个社会群体。诸如地域黑,借社会热点事件等挑动网民对立等事件,这样的网络暴力破坏的不仅是网络环境,还会起到破坏社会秩序等恶劣影响。
当前我国虽有刑法、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对遏制网暴作出了相关规定,但还没有针对网络暴力的专项法律,而且对于网络暴力的惩处力度往往偏轻。针对网络暴力专项立法,或是织密网暴治理的“法网”,对网络暴力给出明确的惩治依据,并对严重的网络暴力从法律上加大量刑力度,比如纳入公诉等,这样有助于更好发挥“以法易暴”的作用。
要加强网络暴力治理力度,还需要标本兼治,形成各方合力。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力度,督促与倒逼网络平台履行好管理责任。对于没能履行好管理责任的平台,要进行相应的惩戒,提高违规成本。受害者在面对网暴时,要对网暴说不,奋起维权,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同时,要畅通遭遇网暴者的维权渠道,降低公众的维权成本等。此外,惩治网络暴力不仅要畅通法律解决途径,通过法律予以遏制,还要重视“教化力量”,要从道德上进行规范与引领,提高网友的文化素养和公德意识。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对网络暴力要零容忍、严治理,只有根除网暴等“顽疾”,才能营造健康积极的网络生态,推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走向“善治”。所以,针对网络暴力,亟待形成合力、多措并举、重拳治理。(戴先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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